天津严查违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
据悉,在专项治理期间,执法部门将严查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是否依法取得了经营许可,并在许可范围和地址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,严禁未经许可或在许可范围和地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活动。
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,其标识、说明书、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凡发现非法生产、非法销售、非法宣传和非法添加的,一律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委;对涉嫌犯罪的,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。各级执法部门还将对辖区宾馆、饭店、礼堂、会议中心、会馆、文体中心等会议场所和旅游部门加强监督,严禁以会议、旅游等形式推销保健食品。
来源:中国食品安全报
- 上一篇:徐州市食品药品局“四举措”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管理 2014/9/29
- 下一篇:黑龙江“三关”严控乳制品生产流通 2014/9/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