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高安口蹄疫病死猪流入7省
2014/12/29 8:30:40点击:
央视今日播出《追踪病死猪》:记者在江西高安跟踪调查一年,发现当地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,有些病死猪甚至携带A类烈性传染病口蹄疫!某屠宰场老板介绍,他们的病死猪肉销往广东、湖南、重庆、河南、安徽、江苏、山东等7省市,年销售2000多万元。
【黑心屠宰场:专注杀病死猪十余年】屠宰场四殷勤处都是病死猪内脏和污水,一到夏天臭气熏天,四周居民经常投诉,但屠宰场没一点事,因为“关系硬”.“把公安搞定就什么事也没有。上面有什么行动,他就提前通知你,他抓不到你证据,现在法律讲证据……”
以下是节目实录
【追踪病死猪】1:内外勾结 病死猪流入市场
【导语】
江西省高安市是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,年平均出栏生猪200万头,存栏110万头。按照生猪3%的正常死亡率,每年有9万头左右的病死猪。按规定,这些病死猪都要在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进行无害化处理,但是记者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潜伏跟踪调查,发现不少病死猪被当地一些猪贩子长期收购,其中甚至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的“5号病”死猪。那么,这些病死猪去哪儿了?
【正文】
陈老板是江西省高安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,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──收病死猪的猪贩子。每次接到猪场打来的电话,陈老板就撂下出租车,开上他的面包车到猪场收购病死猪。目前正是“5号病”的高发季节,所以他的生意格外忙。
【同期】养猪场老板
记者:这头猪是什么标题题目 5号病(口蹄疫)
老板:嗯
记者:现在5号病(口蹄疫)多吗
老板:多,全部发了 它(死猪)没有抵抗力
【正文】
“5号病”又称“口蹄疫”,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,我国列为一类动物疫病。发病症状为蹄冠、趾间、蹄踵皮肤发生水泡和烂斑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,
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,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当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闭、隔离、扑杀、销毁、消毒、无害化处理、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,迅速扑灭疫病。在封闭期间,禁止染疫、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、动物产品流出疫区
.但记者发现,高安市的一些养猪场将5号病死猪偷偷卖给猪贩子。记者注意到,陈老板随身带着一个电话号码本,上面有高安市几百家养猪场的联系电话。
【同期】猪贩子 陈老板
以前保险公司,哪里死了猪就去哪里 死了一头母猪他就登记一下,他们下岗了就把电话号码全部给我了
【正文】
据了解,高安市母猪在30头以上的养猪场都参加了保险,一旦出现死亡,他们就给保险公司打电话,保险公司派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理赔,养猪场每死一头母猪将得到1000元的赔偿。由于保险查勘员第一时间掌握了当地母猪死亡信息,所以猪贩子都会想尽办法拉拢t他们。陈老板透露他曾经和一名保险查勘员合伙收购病死母猪,生意相当不错。
【同期】猪贩子 陈老板
记者:跟着保险公司的搞一天搞几头(死母)猪
猪贩子:七八头
记者:你那时给他们送多少(钱)
猪贩子:对半分 除去车(费) 车(费)另外 比如说一头猪赚了400(元),除下一百块钱车费,那就300(元),一个人(分)150(元)
【正文】
陈老板说,这名保险公司查勘员后来被人举报下了岗,但这并不影响他的生意,他又和另一名查勘员搭上了关系。记者在一家养猪场发现,陈老板和保险查勘员同时出现在查勘现场,一办完理赔手续,陈老板就以250元的价格收购了这头病死母猪。陈老板和这名保险查勘员之后又来到另一个养猪场,查勘员办完理赔手续后,陈老板又收购了这头病死母猪。
根据《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合作实施方案》,对于死亡的能繁母猪,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协助人保财险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,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、指导畜主对死亡能繁母猪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。但记者调查发现,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并没有派人到达勘查现场,动物卫生监督所也没有派人监督病死猪的处理。这些养猪场在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后,再把病死母猪卖给猪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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